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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

龍來讀冊:不平等的審判





前言



許多人都以為審判是理性公正的,作者亞當、般福拉多(Adam Benforado)卻從心理學以及神經科學的證據來告訴讀者,為什麼司法審判還是如此不公平,或許原因在,過去法律制度中只重視規則理性,卻忽略影響人類作為的情緒與感性。

法律判決,特別是英美的判例法系,對我來說就像是哈利波特裡的巫師鬥法,法律術語,如當代咒語,可以決定並制裁一個人的未來。(哈利波特怎麼跟法律有關係,歡迎看這篇文「 哈利波特的歷史、政治、文化」,雖然很腦補)。所以我寧可往往寧可看小說,而不願意去看這類大部頭書籍。

這本書其實不是自己會去硬拿來啃的書籍,也感謝蚊子王邀請,才讓自己有動力來閱讀,因為書籍內容相當龐大,所以我決定按書中章節來寫筆記,最後附上自己的心得。


不平等的審判內容概要


受害者


一個蒼白、灰髮男子橫臥街燈,因為被救難隊初步診斷為 ETOH(乙醇縮寫,表示酒醉),於是被擺在急診室,直到八小時後產生神經學症狀而發現頭部損傷,最後不治身亡,而這個人後來被發現是曾獲獎的紐約時報記者大衛、羅森巴姆。

一個因為性接觸而感染免疫不全疾病的人,這樣子的敘述太過複雜,所以簡單的用一個標籤:AIDS,醫療相關領域的工作者就會理解了,標籤其實是一個幫助人類簡化概念,得以有效率理解事務的工具。醫學訓練中,經過詳細的問診理學檢查,生化以及影像等檢查,最後決定診斷,就是教導醫療人員如何快速貼標籤。

現實生活中,這樣子快速貼標籤的方式,有助於讓我們迅速掌握狀況,並且決定近一步的處置。但是與此同時當我們面對這些人事物時,也要隨時幫他們撕去標籤,找尋遺漏的資訊,這個部分醫學訓練一直在做,那叫做鑒別診斷。


偵查人員


一個二十歲的男子胡安、瑞維拉,被指控強暴,雖然DNA、血跡、指紋頭髮都不是胡安,最後他還是被檢察官起訴,原因是他中間有簽署承認犯罪的自白書

人也是有情緒的,面對可能是犯罪者的嫌疑犯,就算是偵查人員,也可能懷抱有色眼鏡對待對方,可惜的是,因為當偵查人員懷疑某人是嫌疑犯時,他的總總動作都會被當做潛在的犯罪行為,也因此可能逼迫產生脅迫自白的行為。

關於脅迫行為下產生的自白書,台灣有一個知名的案例:「徐自強」,他的冤獄之路最近終於出版:1.368坪的等待,徐自強的無罪之路。這是很珍貴的台灣本土資料,也值得推薦。


嫌疑犯


從孟德爾等發現親代與子代關係是由一種基因遺傳的開始,以及遺傳生物學發展,從19世紀的犯罪學之父:切薩雷、龍布羅梭(Cesare Lombroso)開始,人類就一直想用科學儀器研究犯罪者的生理特徵,看是否可以識別出犯罪的根源,隨著人類腦部影像學的持續發展,也有不少人期待從 fMRI 或是其他腦部功能檢測中,找到所謂的「犯罪之鑰」,或是看到犯罪者是什麼樣子的。

書中舉了許多例子,提醒讀者,就算基因有犯罪因子,環境的催化才是導致犯罪結果的主因。就像家族有糖尿病基因,但是妥善飲食,適當運動,也有可能避免疾病的產生一樣。

在這裡推薦「天生變態」,作者詹姆斯法隆長期研究心理變態者的大腦的異常結構,直到2005年發現他自己本身的大腦結構與心理變態者的大腦一樣,於是開始研究,一個有天生自帶暴力基因,祖上盛產殺人犯的人,是如何變成一個傑出的神經科學家。


檢察官


不只有殺人犯才會懺悔、有時檢察官也會,一位檢察官迪根在審飯中隱瞞了血型的證據,使得一個無辜的嫌疑犯湯普森因而被起訴,甚至判死刑,做了18年的冤獄。本書在此章節花了很大的篇幅,講述謊言是怎麼被誕生的。文章中也提到只要灌輸一些道德提示,就有助於減少謊言的產生。


陪審團


本章節講述陪審團並非受過法律相關專業,如何適當的遴選以避免判決受到影響,不過因為台灣其實並不是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,不過裡頭陪審團的判決原則,在台灣,以自由心證的模式,存在法官之中。


證人


本章節主軸是強調記憶是可能隨著後來的資訊干擾,產生扭曲。文章中藉由很多的實驗,證實記憶不僅會改變,而且也會因為生理及心理因素,產生重組,有一篇文章「為什麼他們會記得一套不存在的電影」。也值得參考。如何增進證人回憶的正確度,最有效的方法之一,就是認知性晤談(cognitive interview相關中文報導,但是對於我們來說,或許更重要的是,做到詳盡的記錄。


專家


專家,在有厲害關係衝突時,可能會變成專人騙人家。此外隨著科技的進步,專家不只有在人,而在更多的硬科學,例如測謊機、神經學影像等,其實也是一種專家證據,司法體系也需要被嚴格訓練教導如何評估專家證詞。總之,讀心的技術應該拿來當做保護的盾,而不是攻擊的劍

可惜的是,在台灣,從台大雲林分院案,法官會無視專家的意見,拿自己找到的意見作為判決得標準,更重要的是拿來作為攻擊的劍,


法官


「法官就像裁判,裁判不會制定規則,他們只負責用。」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、羅伯茲被提名時所說,也是許多人希望法官負責的角色,理性,沒有偏執。可是,法官也是人,當然會受到他背景知識的影響,甚至許多時候,法官以為偏見忽略某些資料時,也可能造成另外的影響判斷的結果,這很合理,許多記者再美國大選前也因為所接收的資訊而產生錯誤判斷,可以參考「好文推薦:媒體與川普選民活在不同世界」。

避免偏見的產生,不是迴避偏見,而世界有自我的監測得知,有什麼偏見行為匯影響行為,進一步判斷實際上的表現,這部份美國已經著手實施中,在台灣,因為大陸法系與威權體制,加上不是判例法國家,所以過去法官判決被隱藏,解法應該就是:「法律體系要敏銳的檢視自己是否做到正義,是否犯錯」。

目前在台灣的做法是司法陽光網,未來可能這類的自我監測系統體制化法制化後,才能讓司法更進一步接近正義。


大眾與受刑人


我們以為制裁是為了避免下次犯罪,其實只是為了滿足復仇的心理」法律與判決,原本是希望彰顯正義,預防下次犯罪的產生,讓社會更安全,但是書中提到的大眾心理,特別是在傷害造成之後,有時大眾懲罰兇手的慾望,往往只是為了讓自己憤怒的情緒,借由復仇的手段宣洩出去。重點在立場,事實為何早已不重要,2016牛津字典的年度關鍵詞是 post-truth ,某種程度在呈現這個現象。

而刑罰的目的究竟為何哩?有趣的是,書中提到美國監禁的實況是如何剝奪受刑人的人格跟關係,讓對方成為一個符號,而另外也提到德國、荷蘭、挪威(其中舉 Halden 監獄為例)的刑法體制,強調再社會化( resocializtion )與改過遷善( rehabilitation ),與其報復,不如再協助受刑人更生,這點是相當社會主義,很理想,很世界大同,與此同時倒覺得莞爾。

因為看來世界並不是這麼的走了,2016年不管是脫歐、川普當選,或是歐洲各地右派政黨的反撲,其實都是在反應這樣子的思維,我想希望受刑人回歸社會的前提是有足夠的資源,才有可能如書中說客製化訂做治療方式。不過我認同的是,如果目標是讓受刑人回歸社會,處置的模式會不一樣,不過這些改革不只有獄政系統,想想,他們出獄後,社會準備好接受他們回歸了嗎?


對於自己的收穫



最後改革的部份我草草看完,因為英美法制的問題,跟台灣的問題不大。讀書會發起人當初是依著當心遇到法律糾紛時,在醫療專業之外能夠做什麼防範。既然沒有想要進行司法改革,或是對我們國家司法制度提除什麼建言,我就以如何不要讓自己陷入法律糾紛,此目的為出發,

1. 提升洞察力,並保持修正


這點對於醫療人員我想是最重要的,有刻板印象並不可恥,因為快速整理資訊歸類,建立診斷,其實是一個醫師的訓練養成,只是與此同時,我們要知道,對於事實不同呈現方式可能會讓人產生不同判斷。

我們要的不是否認我們原本訓練的「洞察」能力,而是與此同時,借由科技的輔助,提供更多的資訊,協助我們修正判斷力,懷疑不是正義之敵,盲目的確信才是。只有不斷懷疑以及界有輔助提升自己的全景視野,讓洞察變成洞見(Insight)

對於醫療人來說,記憶是會被扭曲的,所以盡量保留資訊,或許是避免法律糾紛的一個作法。(不過怎麼記錄,文字,聲音,影像?以及其記錄方式,是一個延伸的議題了)


2. 熟悉不同領域的文字用語


法律人其實對於各領域並不熟悉,作者甚至建議法庭常態設置專家小組,協助篩選陪審團,以及避免被誤導。對我們而言,可能要做的就是熟悉法律現況,以及相關法律用語,避免因為對於用詞的不熟悉,再法律攻防中上產生錯誤的偏見。除了法律用語,媒體以及公眾形象可能也要注意,如何建立適當的媒體形象,避免因為扭曲的文字傳播,讓自己於不利的窘境。


3.建立連結


有關係就沒關係,沒關係就有關係」,之前再閱讀親子相關書籍時,覺得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是最重要的事情,而「天生變態」也提到,就算是天生心理變態的大腦,也會因為家庭朋友的強而緊密的連結,讓作者不成為罪犯(這部分來不及看書,可以看囧星人的影片:上集下集)。

而我們要避免陷入法律糾紛,我想建立不同層次的強弱連結關係,或許是一個可以思索的方法,特別是弱連結,因為稀少的接觸機會,所以第一印象很重要,因為缺乏長時間接觸,所以必須要建立高度信任與和諧上。當自己投身於這些聯結網中,有助於幫自己在遇到相關糾紛時,尋求到更多的協助。(關於所謂強弱連結,其概念來源來自於 超級關係 ,不過此書已絕版找不到了)

這是我在讀書會之前的一些想法,其他會補在後記中。


延伸閱讀
王姿文醫師 : 「 不平等的審判
黃貞祥老師 : 「心理學與神經科學告訴你,什麼是不公平的審判
林舜榖醫師 : 「不公平的審判
台灣法律史:從前不教的一門課